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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份假借条换来18万罚款 虚假诉讼得不偿失

浏览:1410    日期:2017/3/31 18:03:45    收藏此页


江苏省无锡市的李明一连接到了三张罚款决定书,他在法庭上的一连串作假行为最终换来了总计高达10万元的罚单,与他共同捣鼓虚假诉讼的弟弟、弟媳也各自被罚了4万元。


李燕是李明的大女儿,自从母亲病逝,李燕与父亲李明的关系恶化,动起了分母亲遗产的念头。2015年5月,梁溪法院受理了李燕起诉父亲李明、妹妹李娟、弟弟李杰继承纠纷一案。在继承案审理期间,2016年4月11日,以李明为被告的两起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受理。


李明是被自己的弟弟、弟媳在同一天分别以民间借贷纠纷的案由起诉到的法院。李明弟弟、弟媳分别诉请李明返还借款10万元、15万元,当时的借款理由是李明的妻子生病住院急需医疗费。法院查明,2013年李明之妻病逝当日,李明夫妻名下在多家银行有现金存款及理财产品共计约58万元,李明出示的医院收费单据显示,其妻子的治疗费用并不高,且有医保报销。对于当初的借款过程、本金利息数额、还款数额等具体细节问题,李明与其弟弟、弟媳的陈述却不是“忘记了”就是漏洞百出。


案件承办法官对三起诉讼中涉及到的共计13份收条借款都起了疑心。经过多次质证谈话后,第三人李燕申请司法鉴定,并表示如果鉴定结果显示这些收条借条的落款时间晚于样本,则证明这些是假证据,反之为真。2016年11月30日,梁溪法院收到了江南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,鉴定结果显示,第一起诉讼中送检的金额高达113.6万的9张收条书写笔迹均晚于样本;第二起诉讼中借条无法鉴定,收条笔迹晚于样本;第三起诉讼中也是借条无法鉴定,收条笔迹晚于样本。面对这些对自己不利的鉴定结论,李明统统表示“记不清为何落款时间不符”,坚决不予认可。


李明为什么要炮制虚假民间借贷纠纷?李明的大女儿李燕表示,父亲造假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减少遗产总额,让其少分一点。承办法官查明真相后,在处罚之外,判决原告老大李燕继承母亲遗产的1/8,二女儿和老父亲自动放弃自己的份额,转赠给老三,老三获得3/8份额,被告父亲获得4/8份额。两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诉请被驳回。


承办法官表示,虚假诉讼一旦得逞,直接后果之一就是造成第三人重大经济损失,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。本案中,虽然第三人是其女儿,表面上看并没有损害到外人的利益,但这种行为却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,扰乱司法秩序,严重损害司法公信,尤其是形成以假乱真的误导作用,危害巨大,必须依法严惩。考虑到李明已经年过七旬,法院没有对其处以拘留等更严厉的惩罚手段。


来源:智飞法律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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