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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因欠条多加一行字 险些再赔25万元

浏览:1821    日期:2015/1/22 11:45:01    收藏此页

 

作者:文海宣 发布时间:2013-09-23 08:44:42

近期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虚假的借贷纠纷案,原本5000元的欠条被原告加了一句话,变成了25万的欠条,后法院经过司法鉴定,查明了事实真相,为当事人讨回了公道。 

  李英和王毅本是一对情侣,二人在一起同居了四年后,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口角,王毅有时殴打李英。有一次,王毅殴打李英后,李英要求王毅赔偿,自己写了一个欠条,欠条写明以后王毅毒打李英一次无论轻重都要当场罚款5000元,当场给付,今天的罚款5000元到410前给付。欠条写完后,王毅在欠条下方签字并写上了日期。    

让人没想到的是,此后不久,李英则拿着欠条要求王毅偿还25万元。王毅拿到案件材料后才发现,李英在欠条的“给付”二字的后方又添加了“另外借李英的25万元于4月底前还清”。王毅为了澄清事实,申请法院司法鉴定,经鉴定,“另外借李英的25万元于4月底前还清”的文字与该欠条前面的文字并不是使用同一笔书写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虽然该欠条的主文部分均为李英的笔迹,但经过司法鉴定,关于25万元借款部分的笔迹与该欠条前面的笔迹并不是用同一支笔书写,李英并未能做出合理的解释,未能提供出其向王毅借款25万元的汇款凭证、存款凭条、证人证言等,相反,王毅的陈述则与鉴定结论相符,因此法院驳回了李英的请求。  (文中均为化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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