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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合同期满后我还享有那些权利?

浏览:2038    日期:2015/2/4 14:54:54    收藏此页

 

作者:宋豫 范辛亚   

问:我与某大型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十年,现在已期满,请问,劳动合同期满后,我还享有那些权利?

答: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劳动合同到期后,劳动者仍享有相关权利:

1、此前未休年休假可折算工资;

2、病假期间可以顺延合同到期的期限;

3、可获得合同期内的经济补偿金;

4、已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,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;

5、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,在同等条件下有被优先录用的权利;

6、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关系终止证明,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;

7、未给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养老保险的,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赔偿。     作者单位: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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